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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5月12日星期一

睇樓預算篇

絕大部份香港人買樓也會做樓宇按揭,但在分析財務負擔時只會接觸到銀行或地產代理,他們往往為了業務上的利益,會對準買家建議一些很大負擔的按揭計劃,在回歸前樓價長升長有問題倒不大,假如入不敷支便賣樓算了;時移勢易,假如樓宇成為負資產就不能全身而退。那麼,到底怎樣才算是安全的供樓水平呢?我們可以用「十三法則」來衡量:

  1. 最多供十年
  2. 最少支付三成首期, 最多供款額為家庭入息的三成


供樓超過十年代表支付利息太多,以 200 萬貸款為例:供款期 10 年全期利息 66 萬 (33%)供款期 20 年全期利息 143 萬 (71%)供款期 30 年全期利息 231 萬 (115%)即是說供 10 年比起供 30 年可以省回 165 萬!


首期最少三成不用做第二按揭,利率平一點,也不用買按揭保險等,這筆開支非常昂貴。

供款不多於家庭入息三成是假設家庭有兩份收入,在供款期間禍福難料,假如其中一人有意外沒有收入,如大病一場,另外一人都可以用「六成」收入來供樓,剩餘的「四成」則用來做生活費。

轉載自 http://discuss.com.hk

http://property.nanaland.com/mc/mortgage.html

睇來都係租住數先。^_^"

1 則留言:

刀河昔一 說...

租樓唔係問題,但租得太貴,就要一段時間先可以儲到筆首期架啦。

所以,其實我都唔介意第一年住得草根少少,第日做個不折不扣嘅有米人。

到時,"住洋樓﹑養番狗﹑"臭"吓仔,老公任我洗"。嘻嘻嘻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