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feMom Tickers

2008年11月13日星期四

最難嘅事情……為著自己嘅幸福,都要做。

終於都FINALIZE咗本相簿啦,我同鵬爺尋日捉住咗個DESIGNER幫我哋執過D DESIGN,執到我哋都滿意為止,都搞咗成兩個鐘有多。好攰,但總算了咗一件心事。

而我近排就開始煩緊第二件事。喺鵬爺嘅威迫下,我終於都要去搵姊妹啦。一路都唔肯去做呢件事,係因為我嬲咗一個好老死嘅FRIEND。好唔想喺咁嘅情況下去求人做我姊妹。所以我去咗搵一個我哋都相熟嘅朋友先,我向佢和盤托出咗件事,佢話我講嘅嘢,佢雖然在場,但佢完全無印象,仲話我係白痴仔。我無嬲佢咁話我,因為我自己都有同感,但我又真係偏偏下唔到呢啖氣。

所以,我嘅姊妹就係差佢哋未搵。因為我一路都未諗到要點開口。哎……女人,你真係自找麻煩。

1 則留言:

刀河昔一 說...

最終,都係無做姊妹,無做朋友,無再聯絡,無晒關係。就咁……完咗。